12月7日,由貴州省委依法治省辦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司法廳、省法宣辦聯合舉辦的貴州省第二屆“十大法治人物”頒獎禮舉行,民革黨員梁晶晶被評選為貴州省第二屆“十大法治人物”。
梁晶晶現任黔南州市場監管局法規科副科長,政協第十二屆黔南州委員會社法委委員,民革黔南州委社法支部主委。17年如一日踐行法治信仰,讓行政相對人和執法人員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感受到公平正義,讓社會運轉依法而行。
她是法律規范的執行者,創造性開展“說理式審核”,指導開展有“溫度”的執法,不僅獲得辦案人員信服,也贏得案件當事人認可。從事法制審核6年來,經她審核的案件無一起引發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。
她是法治精神的維護者,運用執法監督主動作為,全力維護市場主體正當權益,保護執法人員依法履職,讓法律成為守法者的“保護傘”。自她到任以來,州市場監管局被復議1起、訴訟2起,結果均為維持,被糾錯率和敗訴率均為0。
她是法治政府的建設者,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,強化執法資格管理,落實執法音像記錄,健全案件審核機制,組織完成全局首次“應知應會法律知識測試”,在全州率先出臺《公職律師工作制度》,在黔南州委2021年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會議上,州市場監管局作為州直部門唯一代表作法治建設交流發言。
她是法治社會的推動者,4年提交法治建設相關提案10余個,2個主筆提案被作為省政協提案得到交辦,直接推動黔南州出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方案。
她是法治信仰的奉獻者,13年前她走遍鄉野村寨,首創行政許可“約時定點便民服務”,獲總局“點贊”;7年前她身懷六甲,圓滿完成“六五”普法迎檢,所在單位榮膺“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”;1年前重回法規崗位,她幾乎沒有一個完整周末,法規科的“長明燈”見證她的忙碌與收獲。
十七載夙夜在公,梁晶晶先后榮獲黔南州“三八”紅旗手巾幗行業之星、民革省委優秀黨員、參政議政先進個人、政協第十二屆黔南州委員會優秀委員等州以上榮譽。